A:藥典對方法適用性驗證用菌株的核心合規要求——來源可追溯:菌株必須從認可的菌種保藏中心(如CMCC、ATCC、CICC)購得,并有菌株證明文件(含菌種名稱、編號、傳代代數、保存條件)。代數限制:用于方法適用性驗證的菌株傳代次數不得超過5代——從保藏中心購得的0代凍干粉復蘇后為1代,工作菌株通常使用2~3代。活力驗證:每次方法適用性實驗前必須以新鮮菌液(培養18~24小時)進行菌懸液活菌計數,確認接種量不超過100CFU——活菌計數使用傾注平皿法或涂布法,不能默認OD值換算。那艾儀器NAI-JJY的方法適用性模板中包含了菌株信息錄入字段(菌種編號、代數、活菌計數值)和回收率自動計算功能(輸入陽性對照和供試品組的CFU,儀器自動計算回收率并判斷是否≥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