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強制的。依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涉及第三類、第四類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必須在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安全設備中進行。涉及第二類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必須在BSL-3及以上實驗室操作。具體到智能集菌儀的使用——當檢測涉及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致病性菌株)、銅綠假單胞菌、結核分枝桿菌等病原菌時,供試液的前處理、集菌儀膜過濾、培養器注入培養基等產生氣溶膠的操作必須在II級生物安全柜內進行。那艾儀器NAI-JJY-Z因其緊湊尺寸(220×280×180mm),可以完全放置在標準II級生物安全柜的工作區內而不影響氣流場——這一點已在多家CDC和食藥檢機構的安全柜兼容性驗證中得到確認。